龙秀祥:来自于吉首监狱的控诉状

冤民动态

来源:维权网
2010-1-28

来自于吉首监狱的控诉状

{1.11爆炸案系列纪实材料}

腐败的恶果

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一日,湖南湘西苗山发生一起震撼地方官僚的爆炸案,五位县太爷遭到五个农民集体伏击轰炸。湘西苗民,舍生求法,炮谏中央,可是,十年来,无法相信,在共产党领导的国家里,这起“官逼民反”的丑剧居然不敢追查,不了了之……

一位年近八十的老党员,英雄功臣,十年上北京舍命鸣冤,可是,十年来,难以相信,在法制日益健全的国度里,演绎一曲“民告官”的悲歌,妻子受惊吓承受不住打击含恨而死,大儿判刑二十年,二儿判刑八年,三儿被关押十七个月,儿婿判三年,侄女判三年,外甥判九年……

一、“1.11爆炸案”丑剧黑幕:巨大财富下隐藏的罪恶,“官逼民反”丑剧里隐藏的官场腐败 辽凹洞是集体矿洞,是李梅山界四百村民人蓄用水的天然溶洞,辽凹洞不仅与李梅苗寨中央的水井相通,而且直达李梅矿区海拔585线铅锌矿体中心。为了保证村中的水井不受污染以及枯水季节人畜用水,李梅矿区开采几十年来,一直将辽凹洞及周边区域划为禁采区和封山区。

在解决村民用水的大型蓄水池建成时,一九九六年五月十八日李梅村党支部、村委会开会决定集体开采辽凹洞,会议决定: ① 老党员石绍兴、龙胜明主管辽凹洞开采;② 吴绍球任会计、龙兴合任出纳;③ 村部拿一万元作开采启动资金; ④ 吴绍成带路选定开采点(吴原在辽凹洞挖过氧化锌矿)。

九六年六月,由于村支书石龙恩贪污问题被公安机关收审,村集体开发辽凹洞方案流产。

二、 州官撑腰,占洞开采 九七年初,龙再昌刚走马上任村支书便指使女婿吴承景,村民吴绍成强行进洞采矿,这一强占矿洞,破坏水井的举动,立即遭到广大村民的强烈反对,为此,龙再昌寻求靠山,拉州政法委副书记、州公安局副局长吴运胜之子吴国雄入伙,投资六万元强占集体矿洞,从此拉开了官与民恶性较量的序幕,在吴运胜、吴运昌(原自治州州长、湖南省人大副主任)两兄弟的庞大关系网中导演了一场又一场的瓜分闹剧……

三、十二万瓜分合同 针对吴绍成、吴承景、吴国雄的强占行为,九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李梅村八名青年公开抵制进洞分叉开采,双方发生开采纠纷,强占难呈。吴国雄利用其父关系网,勾结花垣县地矿局局长石帮耀(吴绍成的亲属)和司法局吴峻吉等国家工作人员秘密设计一系列办法和政策对付李梅群众,六月十五日,龙再昌召集全村村民开会,大会内容:李梅村取得辽凹洞集体开采证,并且出公告公示;吴绍成、吴承景联营十二万承包辽凹洞;宣布龙再昌正式任李梅村支书,吴海青为李梅村主任。

全村村民当场对龙再昌十二万的自行承包合同举手表决,全部反对,吴海青也当场表态,同意全村集体开采,选举管理人员,我就当村主任,否则,今天任命,今天辞职,大会不欢而散。

为了痛击龙再昌的个人承包行为,当日晚,全村村民及时召开了村民大会,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了十二名辽凹洞的矿洞管理人员。李梅群众欢天喜地,当场鸣炮致庆辽凹洞集体正式开采。 六月十八日,十二名矿洞管理人员,各就各位,有组织,有领导,大规模集体开发辽凹洞,形成了第一次集体开发辽凹洞的空前局面。

四、承包不成,下令封洞 吴运昌、龙再昌假公济私蒙骗村民的十二万承包合同方案流产,在李梅村集体开采辽凹洞的阵阵开矿炮声中,龙再昌、吴运胜且能善罢甘休。

七月七日,由吴绍成、吴承景出面,邀集县内县外的烂儿一百余人在龙潭街上会餐,准备血洗李梅村,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李梅全村青壮年集合在村小教学楼,人人誓死以辽凹洞共存亡。迎头痛击黑社会势力的洗劫,当日行动之前,吴绍成租一辆小车查看村里情况,发现全村村民已有准备而放弃该洗劫计划。

同日,县里八家单位联合成立矿山领导小组进驻李梅村,召开村民大会,在大会上县人大副主任吴周光宣布;李梅人民脱贫致富,集休开发辽凹洞,这一行动是同党中央花垣县委是保持一致的;辽凹洞是李梅人民的水井,应当由李梅人民集体开发辽凹洞;凡是个体侵占集体矿洞的其它洞子的机械设备必须无条件撤除。

可是,这大快人心的指示宣布还不到一天,七月八日,县委书记刘路平按照吴运胜的意图,下令查封辽凹洞,不准李梅村民集体开采。

在全县大会上,刘路平公开肯定“我对这次行动(查封辽凹洞)非常满意”。县委书记非常满意,李梅人民垂头丧气,无脸见人(本人刚从长沙回来,一位七十岁的老人—吴更明的母亲,对我讲“辽凹洞集体开采没有开成,我到水井洗衣洗菜都不好意思去,没有脸面见人”。
仅仅因为吴运胜、龙再昌没有承包成辽凹洞,县委书记刘路平就下令封死,当官的开不成,老百姓也莫想开,这种个人利益凌驾与集体利益的丑恶行经,我于九七年八月,正式向湖南省委、省政府反映,本人亲自将反映的材料直接交到省长杨正午(湘西籍)办公室,同时找到吴运胜其兄省人大副主任吴运昌的爱人交换了看法,她当时表示:李梅村集体开发辽凹洞脱贫致富是一件大好事;吴运胜入股的事我知道,他的钱可以不退,可以同村民一样分股份。

谈话地点在芙蓉中路傍边的邮电学校的老师柯李母亲家里,在场人有:本人、吴运昌爱人、柯李、柯李母亲、柯李爱人等五人。

五、吴运胜指使刘正武四十万再承包 九七年十月十一日,龙潭镇党委书记龙天华在李梅村组织召开村民大会,镇党委任命村主任吴海青为洞长,全村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龙秀坤为副洞长,全村签名同意集体开发辽凹洞,同时,龙天华等村、镇领导全部当场签字且上报花垣县委备案。

十月十六日,晚上零点,李梅村群众按照洞长吴海青的指示向东北方向放炮开采。李梅全村百姓欢天喜地,十分激动,可是,第二天,洞长吴海青又宣布停工,说上级不同意开采。每次集体一开采,县里第二天马上干涉,吴运胜、龙再昌就会绞尽脑汁变换花招,阻止群众集体开采。

十一月二十日,吴运胜、龙再昌再次伙同刘正武秘密签定四十万的承包合同,刘正武扬言拿一百万的资金铺路,一定拿下辽凹洞的开采大权,愿帮忙的见人给好处费两万元。龙秀坤给刘正武的答复“辽凹矿洞是集体的,我无权做主,要同村民商议才能决定”,刘正武讲“明天我到吉首找老头子(吴运胜)回话再听你的消息。

十一月二十三日,为了制止四十万的瓜分合同,李梅村百分之七十的村民有组织、有领导大规模修辽凹洞内的公路,当日中午,我在李梅进村的龙潭卡子处,刘正武和工行的三个人把我拦住,指着我反反复复用苗话讲“我有句话,蹩在心里不讲不舒服”,“你(指着本人我)就是和我过意不去”,我对刘正武讲“不是我同你过不去,辽凹洞是一寨人的洞子,我个人是不能做主的,大家不同意你承包,我不能满足你的要求”,我回到李梅村卡子,村长吴海青用苗话对我讲“筷子撬不动楼板,惹不起人家”。

六、制造混乱、吊销开采证 十一月二十一日,龙秀坤将刘正武承包一事同村民商量,刘正武要承包辽凹洞,人家财大气粗,有县、州领导做后台,我们得罪不起,如果大家都反对承包,出了问题大家不要埋怨我,村长吴海青讲“我惹不起当官的,我不敢带头,我是逼得没有办法才签的合同,你(指龙秀坤)不怕就带领大家开采”。洞长吴海青怕事退出,龙秀坤挺身而出,当时制定了第三套实施方案,全村村民集体签字,李梅村民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三天共集资十三万零五百元用于开采辽凹洞,十二月四日起,组织全村百分之七十的劳力进入辽凹洞修路和采矿。同刘正武和吴绍成的个人强占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为了破坏集体开采:

龙再昌指使其女婿吴承景在集体矿洞口五米处手持来福枪强开一个叉洞;正在监狱坐牢的原村支书石龙恩夜里回李梅村也指使其弟石丙南在集体矿洞口十米处枪开一个叉洞;贪污问题取保候审的龙潭企业办领导吴四芳(李梅各内人)也争先恐后强开一叉;这几帮人马在集体矿洞口不到二十米的范围内同李梅群众作对抢开,目的就是制造混乱的局面,这样,吴运胜赶紧指派花垣县矿管局来李梅村吊销集体开采证。

十二月二十五日,花垣县矿管局局长石帮耀来到李梅村村民吴安荣家,宣布吊销李梅村的集体开采证,当时石局长用苗话自潮道“这个事(吊销开采证),我们是自己屙的屎自己吃,自己吐的口水自己舔”。

七、每天紧急呼吁,制止事态恶化 针对县里的查封和县、州官员插手辽凹洞的问题,一月三日至六日,李梅村民推选出七人代表集体上访省委、省政府,请求查清州政法委副书记、李梅村支书龙再昌强占和瓜分集体矿洞的问题,要求省委立即制止事态恶化,这一年关之际的群众集体的异常上访,无疑拉响了,省委如不立即制止,事态将会恶化的警报。

果然,一月六日,在吴运胜的坐镇指挥下,花垣县委出动武警、公、检、法、司、矿管、国土等十八家单位,将李梅村戒严,分管政法的副县长在李梅村村民大会上宣布“你们告了一个又一个,到底要把李梅告成什么样子,我们要抓一批,关一批”,对李梅实施戒严,人员和车辆只准进不准出。

七人上访群众一回到李梅马上被审讯和关押,洞长龙秀坤被带到龙潭政府通宵审问,副洞长刘兴华马上被关押。

我发现县委来头不对,连夜下花垣县城,通宵赶写材料发给省纪委宁正明和省委的刘兵处长。元月6日起,我每天打电话和发传真给省委的刘兵处长和省纪委的宁正明。 元月七日凌晨材料:《关于97年7月8日和98年元月6日县委非法查封辽凹洞向省里汇报告》。

元月八日材料:《李梅辽凹水井矿洞综合调查报告》。 元月十一日上午材料:《坚决控告花垣县委迫害李梅人民汇报省中央》。

一月十日上午,花垣县法院麻兴得副院长、记录员石红彬、采访记者向阳来到我家里,一边录像采访,一边下达花垣县法院的一号行政裁定。

面对无法无天的行政裁定,龙秀坤对法院讲“矿洞是集体的,我们集体办了开采证,开采是全村村民集体开采,不是我个人的,这些矿是老百姓的血汗钱,你们强行拖矿,肯定会出大事,给我捎一句话给花垣县委,办冤案办到我龙秀坤头上,入党人尽头,当官活够了”。

龙秀坤的父亲龙胜明对法院讲“县委的行动作为一个老党员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现在年边无日,老百姓等着粑粑火上炕,为了防止矛盾激化,建议县委先解决村民的过年问题,先预支十万元让老百姓过年,其它问题可以坐下来慢慢解决。

龙秀祥对法院讲“为了不使矛盾激化,宽限老百姓两天时间,两天后一切都好商量”。

八、舍身求法,炮谏中央 年关之际,李梅老百姓要吃水、要吃饭、要过年,对于花垣县委歪曲副洞长龙秀坤带领广大村民有证集体开采的事实:

一月3日至6日,李梅群众7人集体异常上访,紧急呼吁湖南省委制止事态恶化;

一月六日至十一日,每天电话、传真、向湖南省委刘兵处长、省纪委宁正明呼吁求救,请求省委立即制止花垣县委的过激行动,制止事态恶化;

一月十日中午,县法院副院长麻兴得送达一号行政裁定的时候,村民为了缓和矛盾,提出了三种调解的意见。花垣县委不把老百姓当回事,麻副院长当场拍板,明天拖矿,出事我们自己负责;

一月十一日清晨,花垣县委组织了武警、公、检、法等大量警力,采取大规模的暴力行动,占领高地包围李梅全村,枪口对准李梅人民,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仇视李梅人民,花垣县委在明知有冲突的情况下,不召开村民大会,不作群众任何思想工作,加强火力,部署兵力,采取野蛮行动,活生生把广大村民一年来卖猪、卖瓦、做小工集资开采出的两千多吨原指望卖了好过年的矿石从家门口拖走。

在共产党领导的国家,人民群众是神圣的,是不可亵渎的,在法制日益健全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的集体财产也是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

花垣县委坚持以人民为敌的野蛮行动,必然会遭到人民群众的迎头痛击,这就是那些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拿着老百姓的俸禄骑在人民头上玩弄权术,作威作福的食禄者的下场,可以断言,只要共产党掌握国家政权,李梅人民一定有讨会公道的一天。

和平年代,“1.11爆炸案”隆隆的炮声讲诉着苗族人民一个悲惨的故事,控诉了湘西官场的极端黑暗。

隆隆的炮声划破夜空,呼唤党中央,直逼中南海。 党中央啊,那是苗乡人民无以复加的怒火、忧恨、无助、哀怨…… 党中央啊,那是少数民族人民一曲无情的悲歌; 党中央啊,那是苗族人民用最残酷的方式进谏; 党中央啊,那是湘西苗民在“黑暗湘西”反腐斗争中的血性“亮剑”。

“民告官”的悲剧

“1.11爆炸案”是吴运胜导演的一幕“官逼民反”的丑剧,也是吴运胜千方百计将辽凹洞占为己有的毒计,从此,吴运胜可以明目张胆镇压李梅群众,公、检、法日夜出动大肆抓捕李梅百姓,先后李梅村有三十多人被公安机关关押,特别是龙秀坤一家遭到残酷的株连迫害:1月11日,其父龙胜民被关押;2月7日,其母亲因株连惊吓过度,承受不住打击,含恨去世;5月16日,其三弟龙秀辉无辜株连,关押497天;6月1日,其二弟龙秀祥无辜株连,反映情况,判刑八年;10月1日,龙秀坤被抓,五花大绑,全城游行批斗,判刑二十年;10月5日,其三弟(龙秀辉)的爱人马玉芳、堂姐龙昌玉无辜株连判刑三年;99年7月,县委捏造其父龙胜民未交党费,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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