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访民遭报复,九岁孩童受酷刑

冤民动态

来源:维权网
2010-1-26

1月24日本网得到贵州省毕节地区赫章县访民王登科亲属报料,说王登科因到北京上访举报政府官员腐败与非法侵占承包耕地等问题,被贵州省驻京截访人员骗回贵阳后,于1月18日被赫章县公安局直接从贵阳押回赫章县拘留所关押。

王登科反映贵州省赫章县罗州乡党委书记侯遗方横行霸道、掠夺农民土地、非法圈地、关押残害农民和妇女儿童,侵吞、盘剥移民搬迁款,非法开采小煤窑,酿成特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等违法犯罪事实。 王登科具体检举如下:

我一家6口人,承包地(含自留地)共7.63亩。1996年修建罗州初级中学(现改为小学)时,强行占我承包耕地1.53亩,只赔偿我1530元。因是办公益事,我只好忍气吞声。 1996年修罗州至岔河公路,乡政府又占用我承包耕地2亩,青苗全毁,县政府一分钱补偿都不给。

1997年罗州乡政府修建龙滩大桥,乡政府领导说借我1.5亩农田作临时过路用,给1500斤玉米作当年不能耕种损失,政府承诺桥竣工后,我继续复耕。当桥建好后,政府不让耕种,强行无偿霸占去。

据了解,导致王登科直接上访的原因是:2007年3月25日赫章县罗州乡利用国债资金修建乡卫生院,镇政府不经审批办理合法征地手续,非法强占5户农民承包耕地,每亩耕地只赔偿4500元,侵占王登科最后2.6亩全家唯一的一块承包耕地,政府却只按1.52亩赔偿,遭到王登科夫妇的强烈反对。这时乡党委书记侯遗方指使承包方强行施工,同时指使乡派出所所长汤爽带李庆、郑家洪三人强行将王登科抓到派出所关押5个多小时。

2007年6月1日,乡书记侯遗方指使强行施工时,又指使派出所汤爽、李庆、郑家洪把王登科抓上警车,送往赫章县公安局行政拘留7天,同时将在校读书的儿子王贵(见图片)也抓到派出所戴手铐受刑一天。

2007年7月7日,出监后的王登科到施工现场,对侯遗方说:“你们没有办征地手续,强行施工,侵占农民土地是违法的。”侯说:“你不要跟老子容(容:当地骂人方言),老子不客气,老子再把你关起来。”当晚派出所所长汤爽带领李庆、郑家洪两人到王家里说:“王登科,你跟我们到派出所去,我向你问个事。”去后,结果又被送到赫章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天。

2008年6月15日,赫章县公安局为打击报复王登科到北京上访,又以王登科“在京滞留10余天,扰乱单位秩序”为借口,对其实行行政拘留10天。

2009年7月5日,赫章县人民法院又以王登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借口,将王登科夫妇二人及9岁儿子王苇一同抓捕拘留15天。极为恶劣的是法院的法官用手揪着九岁儿童王苇的头发提出警车,故意给王苇带紧手铐,致使王苇手腕卡破红肿很长时间(见图片)。

王登科在到北京上访反映个人问题的同时,带着其他乡亲的委托,将乡党委书记侯遗方利用职权无证无照私开煤矿、大捞不义之财,酿成数次重大责任事故隐瞒不报(见揭发材料)举报给有关部门。

这些问题的举报,更加激起了乡党委书记侯遗方的不安和愤恨,他又对王登科在移民搬迁问题上再次进行报复,不仅侵吞移民搬迁款,乡政府还要骗取王登科15000元统一收缴农民自筹款项。王登科告到法院。法院枉判。王登科感到法院、公安本是政府贪官的鹰犬,没有公道可讨。

2009年底,王登科又一次到北京上访,被贵州省驻京办截访人员骗回到贵阳之后,于2010年1月19日,赫章县公安局派人直接到贵阳将王登科押回本县,以“因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之罪名拘留10日,其妻子得到消息后,受到公安多次威胁,慌忙出走,丢下三个未成年孩子在家。

王登科的亲属说:过去土匪强盗抢劫民财都是在黑夜,可当今中国特色社会,这些政府官员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利用权力指使公安、法院这些披着合法身份的强盗公开抢夺民财。各级部门形成层层保护、使百姓告状无门。胡锦涛提出建设“和谐”社会,其实在我们地方是官员创建“喝血”社会,我们百姓的血已被贪官吸干,只有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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